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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形势 明责任 谋发展——江苏业务总部贯彻落实中兴华管委会会议精神

12月20日,江苏业务总部在南京召开了江苏区域各分所负责人会议,研究全面贯彻落实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5年第四次管理委员会会议精神,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行总裁乔久华主持了会议,江苏分所所领导郦仲贤、林立、汤忠祥、闻国胜、徐紫明,镇江、扬州、南通、苏州、常州、安徽皖江等分所的负责人以及江苏分所财务审计部各位主任参加了会议。

会上,乔久华总裁详细介绍了中兴华拟成立投资集团公司和工程造价集团公司的构想,对成立集团公司的意义和方案作了深入解读,同时也对各分所在12月30日前通过注协管理系统申报收入、按照总所要求交纳总所管理费和合伙人税收提出了明确要求。闻国胜总审计师介绍了总所业务管理系统使用情况和要求,强调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面使用业务管理系统,业务约定书签订和审计报告的出具均需通过业务管理系统进行申报,不再受理手签申请,同时规定不得以分所名义出具审计报告。此外,还对江苏区域各分所出具上市公司等10类业务提出了对口帮办的意见。会议研究决定由江苏分所业务部门进行帮办对接,负责协调和处理江苏区域各分所执行上市公司等10类业务的申报管理工作,确保业务运行高效通畅。

最后,乔久华总裁作了重要讲话。强调指出,中兴华总所作出成立投资集团公司的决策,是中兴华在稳增长、防风险、调结构、强管理的形势倒逼下,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事务所发展新趋势,顺应全体合伙人新期待,承载全体员工新梦想,大力推动中兴华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结构优化、动力转换、做强做大的必然选择。拟成立的投资集团公司主要从事新三板公司一级市场上的股权投资,是积极可行的,我们江苏区域各分所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正确处理好整体与局部、长远与当前、发展与稳定等关系,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支持总所的正确决策,切实履行好对总所的责任与义务,认真贯彻落实总所在质量监管、审计信息化等方面的管理要求。江苏业务总部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业务总部工作水平,进一步增强凝聚力和执行力。与会同志,对总所发展思路和总部的管理要求,进行了充分交流,畅所欲言,提出了不少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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