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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华江苏分所客户南京彤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全国第3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企业

9月9日,南京彤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隆重举行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庆典仪式,中兴华江苏分所副所长胡海萌应邀参加活动,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他首先代表中兴华江苏分所对贵公司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表示热烈的祝贺!表示愿一如既往为贵公司提供高品质、全方位、增殖性专业服务,与贵公司共同迈出成功的脚步!

实施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是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相对于IPO核准及上市公司监管制度而言,在核准内容、监管方式等方面都有着较大区别:首先,准入条件上将不设财务门槛和盈利指标,重点要求公司主营业务明确,治理机制健全,按照信息披露规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相关信息;其次准入程序上不设类似发审委组织,也不实行保荐制,大大简化核准程序;同时要求公司在章程中约定股东间矛盾和纠纷解决机制,并支持股东通过仲裁、调解、民事诉讼等司法途径主张其合法权益。所有这些,都进一步体现了简化行政许可、放松行政管制,促进市场主体归位尽责的市场化原则。这对处于创业期、成长期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项十分利好的政策。

南京彤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经过股权梳理确认规范和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制度的完善,顺利通过了中国证监会的确认,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体系,这在南京彤天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展史上,将具有里程碑的重要意义,充分表明贵公司已具备了非上市公众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标志着贵公司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在更好的平台上分享资本市场改革的成果和制度“红利”。这对贵公司今后有效破解融资融贷难题,加快业务转型升级,推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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